活動說明:
2026年6月12日~2026年8月27日,至全通路(含線上通路),購買「可爾必思」以下指定商品品項,登錄消費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指定商品品項:「可爾必思」水語乳酸菌飲料500ml、「可爾必思」水語乳酸菌飲料330ml、「可爾必思」水語乳酸菌飲料 (易開罐)、「可爾必思」葡萄乳酸菌飲料、「可爾必思」蔬果乳酸菌飲料、「可爾必思」蘇打 (易開罐)、「可爾必思」蘇打、「可爾必思」沁涼輕爽加鹽乳酸菌飲料、開心成長「可爾必思」乳酸菌飲料(利樂包)、開心成長「可爾必思」蘋果乳酸菌飲料(利樂包)、精神多多LIGHT乳酸菌飲料、發酵BLEND「可爾必思」梅子酢乳酸菌飲料、「可爾必思」贅澤濃味乳酸菌飲料、品味時刻「可爾必思」葡萄乳酸菌飲料(新鮮屋)、「可爾必思」乳酸菌發酵乳(精美紙盒+PET)
※本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資料請務必確實填寫,中獎發票之購買產品若與活動規範不符,將喪失得獎資格,亦不可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
※每張發票僅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及兌獎資格。中獎後需提供相關資料來兌獎,故請妥善保存登錄之『紙本發票及明細正本』,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而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請詳閱活動辦法說明來進行兌獎。
活動時間:
參與活動之有效發票:2026年6月1日0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23:59 (GMT+8)止。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登錄之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抽獎資格
※活動最後登錄截止時間:最晚於2026年8月27日23:59前需登錄完畢。
活動獎項及名額:
- 大獎:北海道雙人來回機票(不含機場稅、燃油附加費及行李超重費用等),共1名
- 立即抽:通路指定商品兌換序號,共2,000名。
立即抽獎項採隨機贈獎方式發送,中獎者將獲得下列品項之一,不得要求指定通路、品項或兌換現金。本獎項商品序號可至獎品中心查詢得獎之序號:
- 7-ELEVEN 商品序號兌換
- 「可爾必思」水語乳酸菌飲料500ml
- 「可爾必思」蔬果乳酸菌飲料500ml
- 全家便利商店 商品序號兌換
- 「可爾必思」葡萄乳酸菌飲料500ml
- 「可爾必思」贅澤濃味乳酸菌飲料500ml
指定通路月月抽 ※商品依實際為準
- 7-ELEVEN:SONY WH-1000XM5降噪藍牙耳機,共3名。
- 全家便利商店:FUJIFILM instax mini LiPlay 混合型拍立得相機,共3名。
- 全聯福利中心:LOJEL VOJA 26吋 PP框架拉桿箱,共3名。
- 家樂福:VAGO 旅行衣物微型真空收納機套組,共3名。
活動須知:
- 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2026年6月1日00:00至2026年8月27日23:59期間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電子發票,請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一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 活動發票之有效性以財政部驗證結果為準。因驗證流程需經第三方系統(通路及財政部)處理,作業時間視個案狀況可能延遲 2 小時至 2 個工作日不等。主辦單位不保證上傳後之即時驗證時效,參加者須待系統確認發票有效後,始得行使抽獎權利。
-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與明細以便兌換。
- 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中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掛號信件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 本活動將透過E-MAIL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系統或網路問題等因素導致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亦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指定通路月月抽抽獎及公布日期:
- 第一波抽獎日期:2026年7月10日,公布日期2026年7月15日
- 第二波抽獎日期:2026年8月10日,公布日期2026年8月15日
- 第三波抽獎日期:2026年9月10日,公布日期2026年9月15日
全通路大獎抽獎及公布日期:
- 全通路大獎抽獎日期:2026年9月10日,公布日期2026年9月15日
機票兌換注意事項:
- 本活動獎項將以【東南旅行社】兌換劵贈出:桃園北海道來回機票貳張,無指定航班搭乘,市值新台幣 39,000 元,共計 1 名,中獎者應自行與【東南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進行機票訂位。
- 本券為特定專案,需透過專案客服人員辦理兌換。專屬客服人員:東南旅遊:網銷本部 施小姐 02-25221000分機2656。
- 兌換劵限乙次兌換完畢,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如金額不足之部分需請自行補足價差,相關兌換說明如下:
- 本券未蓋東南旅行社之鋼印者無效。
- 本券需持正本始受理抵用
- 兌換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
- 兌換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補差額部分仍將開立。
- 本兌換券採無記名式,中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若有遺失、被竊、被複製、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 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機票包含:活動指定地點來回機票貳張。
- 機票不包含: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雜支、機票拖運行李超重費、選位手續費、任何保險。
- 如中獎者無按照確認日期兌換/使用機票,視同放棄機票,中獎人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
- 機票不得轉售。
- 兌換劵有效使用期限為2027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得兌換使用。兌換劵可安排 1 年期限內 2026年9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之機票。
- 於發售時已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使用時不再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 詳細使用規範依兌換劵上條款為主。
兌獎說明:
- 中獎通知將寄發至您的電子信箱,請中獎者依E-MAIL通知內容,下載領獎信函(填妥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及購買明細正本)並於2026年9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信件寄回10688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85號14樓《可爾必思活動小組收》。
- 有效中獎發票係指於活動期間內(2026年6月12日0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23:59止)於全通路所開立且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購買指定商品。
- 發票號碼須符合財政部統一發票之相關規格,本活動僅限登錄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發票、傳統紙本發票三種形式,且「不」得為手開發票。
- 若使用電子發票,請務必於消費時請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請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
- 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兌獎需提供中獎發票明細(包含載具類別,如:手機條碼、會員載具等資訊),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手機條碼專區查詢)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
- 本活動登錄發票購買通路為「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全聯福利中心」及「家樂福」者即可參加該通路加碼抽,抽中指定通路加碼獎項之中獎發票,其開立店家需為該通路,若不符則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亦不可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中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時,將依法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中獎項價值達20,010元(含)時,中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若中獎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該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外籍人士者,不論中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並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視為喪失中獎資格。若因跨境帳戶產生之匯費或手續費,需由中獎者自行負擔。
- 中獎人若未滿18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無身分證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領獎信函上親簽,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稅務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若中獎發票正本遺失,則取消中獎資格,獎項將不補抽。
- 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不全、不確實或逾期回覆以致無法聯絡中獎者,視同中獎者放棄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 領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寄送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中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對上述『不得要求退還』內容敘述完全了解並同意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異議。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程序經濟上耗費損失將依法求償。
- 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活動獎項將參照以下時程辦理。
- 月月抽獎第一次抽獎:
- 活動中獎公布名單:2026年7月15日
- 中獎者領獎信函截止:2026年7月31日前寄回
- 活動獎項寄出時間:2026年8月31日前寄出
- 月月抽獎第二次抽獎:
- 活動中獎公布名單:2026年8月15日
- 中獎者領獎信函截止:2026年8月31日前寄回
- 活動獎項寄出時間:2026年9月30日前寄出
- 月月抽獎第三次抽獎與機票大獎:
- 活動中獎公布名單:2026年9月15日
- 中獎者領獎信函截止:2026年9月30日前寄回
- 活動獎項寄出時間:2026年10月31日前寄出
- 獎品將以郵寄方式寄出,收件地址請詳實填寫,若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贈品無法寄送、投遞不成功、退件、無人簽收、無法聯絡中獎者等因素,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中獎者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償,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注意事項
- 本活動由「台灣朝日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並委由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如對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活動諮詢專線:02-2657-6963或私訊「Happy可爾必思」粉絲團。(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可爾必思」活動小組,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2:00/14:0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
- 參加者於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活動之所有內容後,方得參加本活動。當您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所有內容規範。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如因中獎者之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或無法辨識等問題導致無法兌獎者,視同中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若因逾期兌獎者,視同自行放棄中獎資格,並不得異議。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參加者參加活動不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與政治議題有關或上載任何非法的、有害的、恐嚇性的、辱罵性的、騷擾性的、民事侵權的、破壞名譽的、粗俗的、淫穢的、誹謗的、侵犯他人隱私的、仇恨性的、在種族、人種、道德上等方面或其他方面會引起反感、或違反任何國家或其他任何具法律效力的規則的內容,如內容有違反此等條款及細則,參加者應自行承擔因此致生之一切法律責任。
-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等。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之情事者,由違反活動規範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頁面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辦法網頁上的資料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 中獎者須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各獎品供應商,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等事宜,概不負責
- 如有任何因網路、電子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其他得登入本活動參與抽獎之電子產品。例如:電腦、IPAD、手機)、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獎品寄送亦限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獎品一經寄送,主辦單位不負獎品無法送達及寄送時發生損毀之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
-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須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後,始得參加抽獎。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詳細告知內容請參閱以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
- 告知事項: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可爾必思」2026 Peace!清爽趣旅行 】(以下簡稱本活動)後續聯繫及稅務處理使用。
- 個人資料之類別:可辨識參加者之姓名、性別、聯絡電話、寄件地址等。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活動起始日起至本活動兌獎程序執行完畢之日止。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惟雲端傳輸伺服器位置超過此範圍者,不在此限。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服務電話:02-2657-2188 #165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2:00/14:0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本活動所獲得的個人資訊與您的社群帳號不會被作為其他任何使用,僅供本次活動使用。
- 本活動參加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